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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《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支持中国(黑龙江)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措施》的通知

2020-09-29 来源: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

中国(黑龙江)自由贸易试验区哈尔滨、黑河、绥芬河片区管委会,哈尔滨市、牡丹江市、黑河市交通运输局:

  现将《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支持中国(黑龙江)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措施》印发给你们,请积极协同,上下联动推进落实。

 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

  2020年9月23日

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支持中国(黑龙江)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措施

  为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关于印发6个新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》(国发〔2019〕16号)部署,推进中国(黑龙江)自由贸易试验区(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)建设,省交通运输厅按照《中国(黑龙江)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责任分工清单》承担的工作任务,结合交通运输职能和工作部署,制定以下支持自贸试验区建设措施。

  一、支持自贸区运输行业供给侧改革

  1.支持开展无车承运人(网络货运)试点工作。

  2.支持开展多式联运试点,加快推进牡丹江国际(国内)陆海联运通道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。

  3.支持医药企业申请特殊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,将审批权限下放片区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。

  4.支持发展道路客运转型发展,规范发展定制公交、网约车等新业态。加快农村客运公交化试点改造。加强道路客运与旅游业、物流业的融合发展。

  二、支持自贸区完善综合交通集疏运体系

  5.根据运输需求及境外铁路建设情况,支持绥化至黑河铁路扩能改造,推进绥芬河至俄罗斯格罗杰阔沃区间铁路扩能改造。

  6.支持绥芬河片区设立铁路危险化学品办理站。

  7.支持推进黑河口岸游轮(艇)界江自由行,支持大黑河岛设立国际游艇码头口岸。

  8.支持地方实施绥芬河支线机场建设。

  9.支持建设具有口岸功能的跨境物流园区建设,加快推动自贸区建立高效便捷的现代物流体系。

  10.支持哈尔滨片区设立内陆无水港。

  三、进一步优化自贸区营商环境

  11.稳步推进交通运输部门涉企经营行政许可事项在中国(黑龙江)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“证照分离”改革全覆盖试点。

  12.深入推进“最多跑一次”改革,促进“船港货”信息与口岸监管部门信息互联共享,共同打造一站式服务“单一窗口”。完善行政管理权力清单、责任清单,推进行政审批管理标准化,简化审批环节,提高审批效率。

  四、加强安全生产和应急保障指导

  13.指导自贸区加强交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,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诚信体系建设。依托全省综合交通应急指挥体系,指导自贸区健全应急联动机制,充实应急救援力量,全力强化应急保障。

  五、加强交通人才交流培训

  14.积极推动交通运输系统与自贸区建立常态化人才交流服务机制。支持培育具有全球化视野的交通复合型人才和创新团队,在科研项目、经费安排、对外交流等方面予以扶持。加强产学研合作,输送航运管理、现代物流、轨道交通、航空服务等专业人才,为自贸区建设提供智力支撑。